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持续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3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师生参加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形式
大赛主要以“自主报名—区县选拔—市级初赛—市级决赛”为主线推进。按照“1+2”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2个专项赛。主体赛为创业创新综合组;专项赛分别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和乡村振兴组。
二、参赛组别
大赛分为创业创新综合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乡村振兴组三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参赛项目所属经营主体注册地为重庆市范围内,已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
(三)项目参赛代表年满16周岁,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四)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五)参赛项目只能在创业创新综合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乡村振兴组中选择一个组报名。
(六)在前六届“渝创渝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不再参加。
(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遵守防疫秩序。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研究审定。
四、大赛流程
(一)自主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参赛对象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统一注册报名。参赛对象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同时,请有意向参赛且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2月20日之前发送至kykfc@cqgmy.edu.cn。
(二)区县选拔(2023年3月31日前)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报名项目的报名材料、参赛条件和项目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可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路演等方式进行选拔,具体方式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将通过选拔的项目汇总表和商业计划书,提交至负责市级初赛的各承办单位组委会。
(三)市级初赛(2023年4月30日前)
1.创业创新综合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承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组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承办,乡村振兴组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承办。
2.市级初赛具体实施方案由初赛承办单位拟写并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确定。
3.各专项组组委会通过资料复审或实地考察的方式,在区县选拔推荐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出30个项目进入市级初赛,在2023年4月30日前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开展比赛,每个专项组按照路演比赛成绩确定前10名进入市级决赛。
(四)市级决赛(2023年5月20日左右)
1.组织进入市级决赛的创业项目,集中开展赛前示范培训。
2.各组均采用“6+5”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即6分钟现场陈述、5分钟评委问答,评委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每组参赛项目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并举行颁奖仪式。
3.决赛现场同步开展直播带货、展销展洽、融资对接、导师问诊等配套活动,实现以赛聚才、以赛促销、以赛展洽、以赛引资、以赛兴业。
五、奖励与扶持
(一)项目补助金。
一等奖:每组1名,奖金10万元/名,颁发大赛一等奖证书和奖杯。
二等奖:每组2名,奖金5万元/名,颁发大赛二等奖证书和奖杯。
三等奖:每组3名,奖金2万元/名,颁发大赛三等奖证书和奖杯。
优胜奖:每组4名,奖金0.5万元/名,颁发大赛优胜奖证书和奖杯。
(二)获奖帮扶措施。
除了现金奖励,大赛还将为获奖项目提供一系列帮扶措施,包括搭建展示平台、持续跟踪服务、提供金融支持、孵化基地入驻、落地扶持政策、媒体宣传推广等。
六、其他事项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请有意愿参赛的师生在参赛前认真阅读本次参赛通知文件,切实把握参赛要求,并按要求积极准备。
附件:
1.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342号)
2.重庆市第七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
科研开发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