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5〕19号)要求,现将开展第十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养人才链
二、区域赛赛事安排
(一) 赛道组别设置
区域赛设企业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划分6个赛道,即1个主体综合赛道+5个专项赛道。5个专项赛道分别为汽车智能网联技术应用赛道、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赛道、先进材料赛道、生物医药产业赛道、未来产业赛道。
1.主体综合赛道。重庆市范围内凡具有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整合创新等方面项目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均可参赛。
2.汽车智能网联技术应用赛道。聚焦汽车软件、传感器、物联网、智能视觉、智能驾驶等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领域的参赛项目。
3.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赛道。聚焦重庆市范围内的服务机器人、物联网设备、化合物半导体、车规级芯片、印刷电路板、传感器等新一代电子信息领域的参赛项目。
4.先进材料赛道。聚焦重庆市范围内高端金属新材料、先进高分子化工新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先进材料领域的参赛项目。
5.生物医药产业赛道。聚焦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医药制药等领域的参赛项目。
6.未来产业赛道。聚焦人工智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前沿新材料、氢能核能及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6个高成长未来产业的参赛项目。
(二) 报名条件
1.企业组。
(1)在重庆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业团队:
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创客团队:户籍或常住地为重庆市或有意留渝的遵纪守法的个人、团队、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均可注册报名参赛,区域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项目不得参赛;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100强项目不得参赛。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7月10日前)
参赛者可通过“创客中国”大赛官网(网址: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
(二)初赛选拔评审(7月31日前)
根据参赛项目报名提交的材料,评审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分别对6个赛道的参赛项目分别按创业组和企业组开展初赛选拔,根据项目评审得分和复核评审,最终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确定晋级决赛的项目。
(三)市级决赛及颁奖典礼(8月30日前)
拟于8月30日前举办区域赛决赛及颁奖典礼,比赛按照企业组和创业组分别进行,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并颁奖。
(四)项目推荐
将区域赛企业组前11名和创业组前2名推荐给全国总决赛秘书处进入全国总决赛选拔。
(五)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时间、地点由“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秘书处通知。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等方式,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
四、区域赛奖金
企业组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各15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10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6万元;优胜奖8名,奖金各3万元。创业组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万元;优胜奖4名,奖金各1万元。
其他详见附件,请有意愿参赛的师生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切实把握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按时报名参赛。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5〕19号).doc
科研开发处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