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助力“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做大做强,推动乡村振兴,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创业生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4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师生参加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
大赛分为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乡村振兴三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2025年6月15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注册的企业或机构。
(二)参赛者年满16周岁,且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项目所在地位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对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五)往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报名。
三、大赛流程
(一)自主报名(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参赛对象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统一注册报名。参赛对象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同时,请有意向参赛且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6月15日之前发送至kykfc@cqgmy.edu.cn。
(二)区县选拔(2025年6月30日前)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报名项目的报名材料、参赛条件和项目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可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路演等方式进行选拔,具体方式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市级初赛(2025年7月31日前)
通过资料复审、实地抽查、线上考察等方式,在区县选拔推荐的项目中每个赛道遴选出30个项目进入市级初赛。市级初赛采取“6分钟现场PPT陈述、5分钟评委问答”的路演方式开展比赛,每个专项赛道按照路演比赛成绩确定前15名进入市级决赛。
(四)市级决赛(2025年9月30日前)
每个项目最多2人参加,采用“6+6”(6分钟现场PPT陈述、6分钟评委问答)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每组参赛项目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业之星。
四、评审标准
以“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重点以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带动就业、项目团队、发展现状和前景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五、其他事项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请有意愿参赛的师生在参赛前认真阅读本次参赛通知文件,切实把握参赛要求,并按要求积极准备。
附件:
1.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40号).pdf
2.
重庆市第九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xlsx
3.
商业计划书(模板).pdf
科研开发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