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发挥欧美同学会优势作用,助力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今年将举办欧美同学会第四届“双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知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35sUp3M5uAkAMBkoRcR7NA.
二、大赛主题
海归智汇新时代 聚力创赢新发展。
三、赛事安排
结合欧美同学会海归小镇、海创中心申建运行情况,依托各地优势产业基础或重点发展方向,按产业划分为5个赛区,分别为:光电信息产业赛区(吉林长春)、数字医药产业赛区(浙江杭州)、航空航天卫星产业赛区(河南郑州航空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赛区(广东珠海)、新能源产业赛区(四川宜宾)。
大赛按以下阶段进行:5月—7月,项目征集;8月—9月,赛区比赛(海选、初赛、决赛);10月或11月,全国总决赛(地点待定)。
四、报名参赛
参赛项目分为创意组和创业组。各项目根据产业方向报名参加相关赛区比赛。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大赛的全国总决赛入围项目不能再次参赛。
(一)创意组参赛对象:在各赛区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在国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为企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团队。
(二)创业组参赛对象:在各赛区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在国内落地创业并完成注册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3月31日以后。
(三)每个参赛者(创业团队或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区报名参赛。
(四)创意组高层次留学人才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创业组高层次留学人才须为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持股大于三分之一。
(五)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七)参赛者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八)参赛者应提供商业计划书,其中应包括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商业模式等方面,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奖项设置
(一)赛区比赛
各赛区提供项目落地政策支持,并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奖励办法。奖项按照创意组、创业组划分,分别设立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颁发奖杯、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
(二)全国总决赛
各赛区一等奖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不再区分产业,按创意组、创业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颁发奖杯、证书。
六、相关要求
其他详见通知文件,请有意愿参赛的师生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切实把握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按时报名参赛。
科研开发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