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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
作者:cqgmyky  日期:2016年11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各系、部、处、室:
为全力推进我院众创空间建设工作,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夯实众创空间建设的组织基础,完成学院承担的2015年重庆市第九批科技计划《福临创业谷》建设项目,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传松
副组长:宋正富
成  员:胡昌荣、彭光辉、张  健、胡  敏、曹子英、徐  军、黎维和、黄海荣、谢东枚、张晓维、刘聪颖、张  缤、杨忠良、庞正刚、唐继碧、谭祥国、程  媛、肖  勇、任小波、陈进福、张  伟。
学院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最高决策机构,凡下列众创空间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及负责人的任免;
2.审定《众创空间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众创空间认定评审办法(试行)》和《众创空间相关人员奖惩办法》等;
3.审定众创空间项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议案;
4.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众创空间建设机构及其职责任务
(一)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曹子英
成  员:张国强、杨国兰、许  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开发处,负责学院众创空间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  敏
副主任委员:黄海荣 、曹子英
委  员:徐  军、张  缤、谢东枚、杨忠良、庞正刚、唐继碧、谭祥国、程  媛、肖  勇、任小波、刘  勋、徐安书、吴  敏。
工作职责:评审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评审院内外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参赛项目,对众创空间科技成果开展预评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三)众创空间运营机构
职责部门:科研开发处
组  长:曹子英
成  员:张国强、许  殊、杨国兰、朱景发
工作职责:负责传达、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科委众创空间建设相关精神,协调、组织各系部,完成市教委、市科委下达给学院福临创业谷的建设任务;制定和出台众创空间建设规划、支持政策等文件;组织、实施创客、创业团队的指导、培育和孵化工作;联系众创空间与相关单位合作事项;积极开展众筹、无息贷款、补贴等工作,拓展融资渠道;制定学院众创空间建设标准;检查、督促、考核各众创空间分中心创新创业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
(四)就业创业分中心
职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组  长:张  缤
副组长:吴小伟
成  员: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落实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相互融合工作,培育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典型团队;通过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丰富创新创业活动形式,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负责宣传重庆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协助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完善毕业生创新创业信息库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穿到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推荐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毕业五年之内)返校创业。
任务指标:推荐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500学时以上,每年培育创新创业与专业融合典型团队5个以上。
(五)现代制造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机电工程系
组  长:庞正刚
副组长:刘福禄
成  员:机电工程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现代制造分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现代制造众创分支机构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发挥机电工程系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等优势,每个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并持续推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六)财经贸易众创分中心
责任部门:财经贸易系
组  长:唐继碧
副组长:艾海涛
成  员:财经贸易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财经贸易分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分中心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发挥财经贸易系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等优势,每个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以跨境电商项目为龙头,带动相关专业创新创业工作开展,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七)生物与化工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生物化学工程系
组  长:谭祥国
副组长:刘  勋
成  员:生物化学工程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生物与化工分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分中心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生物化学工程系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优势,结合专业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并持续推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八)建筑工程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建筑工程系
组  长:程  媛
副组长:赵小平
成  员:建筑工程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分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分中心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学生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利用建筑工程系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优势,结合专业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立项创新创业项目,并持续推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九)汽车与电子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汽车与电子工程系
组  长:肖  勇
副组长:陈  英
成  员:汽车与电子工程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汽车与电子分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分中心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利用汽车与电子工程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优势,结合专业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每年立项创新创业项目,并持续推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十)艺术与文化传播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艺术与文化传播系
组  长:任小波
成  员:艺术与文化传播系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中心创新创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明确分中心创新创业负责人,明确负责推进分中心工作的创新创业导师,各教学班选举创新创业委员,每专业选出创新创业组长1名);充分利用艺术与文化传播系专业人员、场地和设备优势,结合专业自身实际,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并持续推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通过校企合作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含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教学与实践、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并上报成果转化项目1项;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200学时以上。
(十一)三峡库区移民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继续教育部
组  长:陈进福
副组长:杨忠良
成  员:继续教育部、合作处成员,学院创新创业导师
工作职责:与涪陵区就业局等机构衔接,争取就业创业培训指标;研究和制定创新创业培训课程规划,落实三峡移民培训工作;提升各创新创业分中心创新创业导师执业能力;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立项3个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完成三峡移民、GYB大学生等培训1000人次以上。
(十二)社科众创分中心
职责部门:宣传统战处、学生处、基础教学部
组  长:王劲松
副组长:谢东枚、张  伟
成  员:宣传统战处、学生处、基础教育部成员
工作职责: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创新创业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福临创业谷网站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判创新创业行业发展趋势,为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提供方法论支持;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智力支撑;为创客开展创新创业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定期向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任务指标:推荐提供4名以上创业导师(其中成功企业家2名以上);引入2名以上天使投资人;每年推荐创业团队5个以上;每年完成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课程1000学时以上。
三、奖惩措施
科研开发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细则,检查各分中心任务完成情况,奖惩结果报送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印发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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